辽宁省沈阳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是2012年4月26日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,业务主管单位是辽宁省教育厅。
基金会的宗旨是: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弘扬沈阳化工大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加强校友与母校联系,充分发挥校友和社会各界支持办学的积极性,广泛筹措教育资金,促进沈阳化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。
基金会以为沈阳化工大学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使命,加强对外的联系与合作,以多种渠道、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和接受社会捐赠。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沈阳化工大学基础建设和设施改善 ;奖优、助学、扶贫、扶困等专项资助;教学、科研及学科建设;人才引进等。对特定项目捐赠,可以按捐赠者的意愿定向使用。
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基金会账户信息
户 名:辽宁省沈阳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
帐 号:2111 1120 3018 1500 88740
开户行: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
联系人:王老师024-89381952